寄件人一經委託本公司託運服務,即認同接受本文的一切細則。
寄件人的義務
- 列明寄件人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需清楚顯示在所有包裹及貨運提單面上,包括貨品名稱及數量,要確實無誤,如易碎品要妥善包裝。
- 寄件人保證託運的貨件要符合國家和地區的安全,並不觸犯任何法律。
- 遇到有關部門要求提供託運貨件有關的文件時,客戶必須與本公司合作,如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文件時, 所有後果本公司恕不負責。
受理的貨品及服務限制
- 本公司不受任何違禁物品的包裹,包括燃、易爆、易腐、不明粉末狀、壓縮氣體、有毒等危險品或易泄物品;淫穢物品及盜版知識產權物品、古董、有價證券等中國海關明文規定禁止進出口的物品及進口國海關禁止進口的物品。
- 本公司不會對任何容易腐爛或受冷熱溫度控制的物品提供特別處理。
- 本公司並不限制只有貨運單上註明的收件人才可收件。
貨件體積
- 體積重量計法將依從IATA之計算標準 : (長X闊X高)÷6000 (cm釐米)=公斤, 貨件將根據體積重或毛重中較高一項收取運費。
檢查權
- 本公司隨時隨地有絕對權利拆開貨件的包裝以作貨件檢查。
結算日及付款期
- 除非在寄貨當日已支付運費, 否則應在收到發票的七天內, 或經雙方以書面協議的時間限期前支付所有運費予本公司。
額外費用
- 寄件人必須支付既定的運費及在運送時適用於寄件人及包裹的特殊服務,如需中轉當地的快遞服務及任何特訂合約中所列的適用附加收費。
- 若貨件被收件人拒收或因任何其它理由(如運單內的地址不祥)無法投遞, 本公司將會向寄件人尋求進一步指引,寄件人將負責支付所有費用, 包括於轉發、處置或退回運送費及手續費以及任何稅收(如適用)。
對誤件、遺失或損毀所負的責任
- 對於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聯絡不到收件人或被收件人拒收、天災、公共當局行使實際或表面權限之行為、海關清關遺漏、寄件人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政府施行或遞送地點適用的保安規例、政府機關扣留、騷亂、罷工及其它勞工糾紛而導致的任何貨件的投遞服務中斷或延誤,本公司恕不負責。
- 本公司不對特殊、附帶或相應損害賠償負責。
- 如因本公司過失造成貨件丟失或損毀,除扣除運費外,按運費兩倍賠償,最高賠償限額為:文件HK$500/票,包裹HK$1,000/票,索償額不可按其價值或其它藉口索償,所有索償必須在十五天內以書面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免責條款聲明
- 閣下已成為本公司客戶後,除非有特別聲明,否則即代表同意本公司可隨時發送有關公司推廣活動的電子訊息予閣下。